3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山西孝义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受到警告,并被处罚款6万元。
陷某明(时任山西孝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蔚某哲(时任山西孝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主任)二人对该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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