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储专项债重启工作备受关注。
近日,以广东为代表的部分省份正在加快推进专项债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工作,春节过后,广东省内至少15城先后发布专项债收回收购闲置土地的公示。
对于自然资源部242号文提出的“土地储备机构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地块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记者致电多地国土资源部门了解到,企业土地成本不仅仅包含获取土地时的出让金,还包括企业投入的各项税费、利息等直接成本。在执行层面,出现了多宗地块原价甚至溢价收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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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多地自然资源部门回应土地收储涉及的“企业土地成本”:包含出让金及企业投入的各项税费、利息等直接成本》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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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 土地收储专项债重启工作备受关注。 近日,以广东为代表的部分省份正在加快推进专项债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工作,春节过后,广东省内至少15城先后发布专项债收回收购闲置土地的公...